博鱼会议通过了人事辞职事项,表决通过了姜川同志辞去唐山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屈俊英同志辞去滦州市人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博鱼、马艳红同志辞去滦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乐亭县人民法院院长吴青的提请,经过审议表决,免去张学清乐亭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王保中乐亭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挂职)职务。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乐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强的提请,经过审议表决,任命姚迪为乐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乐亭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乐亭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名额为249名,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时,实有代表242名。三次会议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学兵、苗建国、徐少坚、宋敬武、李大海、王继勇、周永红、吴学敏、马志英等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博鱼,其9人的代表资格终止;李亚峥、赵冬梅、鄂建军、谢鹏等4名代表调离本行政区域博鱼,其4人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博鱼,鄂建军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按照选举法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选区补选马迎军、张艳、苏华、骆建永、周智林、王艳峰、任晓寅、曹继光、艾新江、李强、白银涛、赵华征、王占锋博鱼、吕建海、薛雷、杨敏、贺岗岗为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认为马迎军、张艳、苏华、骆建永、周智林、王艳峰、任晓寅、曹继光、艾新江、李强、白银涛、赵华征、王占锋、吕建海、薛雷、杨敏、贺岗岗的补选工作符合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代表资格有效。